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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family.com.tw/marketing/LotteryEvent/attend.aspx?id=401

1.發票必須為全家便利商店於活動期間內(100/10/04~100/10/31)開立。
2.發票必須於100/10/04 00:00至100/11/01 23:59期間內登錄全家官網,每張發票只能輸入一次,每人僅限一次中獎機會(依身分証姓名為準)。

百倍玩樂金(上限1萬元)-10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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