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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family.com.tw/marketing/LotteryEvent/attend.aspx?id=565

發票必須為全家便利商店於活動期間內(101/10/31~101/11/27 )開立,且須內含端架商品、指定甜點、巧克力季預購商品任1件。消費者可於活動網站或FamiPort登錄發票號碼(每張發票只能輸入一次),全家於活動結束後將兩個資料庫彙整後一併進行抽獎,每人僅限一次中獎機會(依身分證姓名為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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